發布時間:2020-10-21
一、申辦條件
本市戶籍居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;未滿16周歲的自愿申領;
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、變更身份信息或者證件污損、殘缺不能辨認的,應當申請換領新證;
居民身份證遺失的,應當申請補領新證;
戶口遷移,可申請換領新證。
注:申請人遺失居民身份證,可辦理掛失手續。
本市戶籍居民,在申領、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,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,可前往區公安分局戶政窗口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。
二、申請材料
(一)身份證明材料
1.居民戶口簿(僅核驗原件,如已成功注冊“深圳公安”微信公眾號,申請人現場手機登錄賬號認證通過后,無需提供);
2.居民身份證(除遺失補領外,其余申請理由選擇郵寄送證的需提供原件,民警現場收繳);
(二)申請人的《深圳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》(有效期六個月,申請人年滿16周歲后,在本市申領過居民身份證,2年內再次辦理時無需提供);
(三)申請人未滿16周歲、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需由監護人陪同申領(6周歲及以上須現場采集指紋信息,6周歲以下自愿采集指紋信息),并提供以下監護關系證明材料之一(核原件,收復印件):
1.體現監護關系的居民戶口簿;
2.《出生醫學證明》;
3.《收養證》;
4.其他監護證明材料。
屬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,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(四)如申請人因整容后與系統歷史圖像存在明顯差異,應提供整容醫學診斷證明書(核原件,收復印件)。
以上所有申請材料如需提供復印件,均按A4紙規格豎向復印。
三、辦理程序
此業務可全城通辦,通過“深圳公安”微信公眾號預約后,申請人或監護人攜帶材料前往預約窗口辦理。派出所代管戶人員需回戶籍地派出所(戶政中心)辦理。
我市已提供同城郵遞送證服務,為減少公共場所聚集,建議采取郵寄方式領取證件。
四、收費標準
身份證:除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身份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,其他情形免費。
臨時身份證:每證收取工本費10元。
證件郵寄費用:每證到付18元。
五、辦理時限
身份證:十個工作日。
臨時身份證:當場辦理。
其他申請方式
網上申請:本市戶籍居民年滿16周歲,已通過“深圳公安”微信公眾號實名認證,且已領取本市公安機關簽發帶有指紋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,可點擊“深圳公安—政務服務—居民身份證—補、換領本市戶籍居民身份證”欄網上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,按要求上傳資料,待審核通過后,將通過快遞方式送證上門(僅限本市范圍內),實現足不出戶,全流程零接觸辦理。
自助機申請:除首次申辦和16周歲以下居民外,居民可通過“深圳公安”微信公眾號—政務服務—戶政預約—廣東省內戶籍居民身份證自助機辦理”查詢自助機網點分布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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